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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和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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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6
第2版()
专栏:

中国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和措施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杨光启
有些外国厂商和朋友反映,目前中国的投资环境仍然不很理想,例如,劳动力价格、土地费用、厂房建筑和其它费用仍然偏高,致使产品的成本较高;外汇平衡难以解决以及办事效率低,手续繁琐,法律不够完善,等等。
对于上述问题,我国正在认真地研究解决办法,并采取有力措施改善外商在中国投资的条件,使我们的投资环境更加具有吸引力。
我们首先要特别注意进一步发挥劳动力价格和其他费用比较低的优势,使外商在中国投资生产的产品比在邻近国家和地区投资生产的产品具有明显的竞争力。对于出口型的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在劳务费、土地费、企业所得税和利润汇出税等方面,均将给予特别优惠,在供水、供电、运输条件、通讯设施等方面,给予优先供应,并按照我国国营企业的收费标准计费。外商获得的利润在中国再投资可以退还40%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投资于出口型或先进技术型企业,将退还全部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我们必须使投资者有利可图,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来华投资。这个道理在中国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了。
我国政府决定保障外国投资企业的自主权,使他们能够按照国际上的做法从事生产和经营。例如,可自行确定机构,聘用或辞退职工;保障外国投资企业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并可自行确定工资和奖励制度;给予外国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自行进口所需设备、原材料、零部件之权,不需再另行报批或申领进口许可证。
关于合资企业的外汇平衡问题,需要合作双方共同努力加以解决。中国方面根据不同情况,正考虑采取不同的办法:对于国家特别需要而企业自身又确无能力偿还外汇的项目,国家可以拨给所需外汇;对于我国长期进口的大宗物资,可以采取以产顶进的办法平衡外汇;企业之间可以调剂平衡外汇;经过批准,中国企业可以和外国企业开展对销贸易或综合补偿贸易;外国厂商也可以与中国的企业合资组成伞型公司,由这个伞型公司向属于不同地区和部门的企业进行投资,有的企业用外汇,有的企业赚外汇,在伞型公司内部统一平衡。当然,这些都需要按不同项目具体协商,有的还需要在合同中规定下来。
外国方面则不能单纯考虑占领中国市场,而应增加对中国产品的进口。我们希望多出口点,是因为取得外汇后可以多进口。
日本在中国扩大投资是具备有利条件的,中国劳动力比较便宜,资源丰富,工业也有一定基础,这些有利条件与日本的技术、设备和资金相结合,是有着广阔前途的。希望日本方面在技术转让方面更开放一些,更多地到中国来投资。科学技术是不断发展的,日本的技术基础比中国好,中国在技术上取得一些进步,日本还会向前发展,不会停滞,因此不必过多担心。中国的出口在世界市场上所占比重很少,中日双方共同合作,取长补短,扩大出口,占领新的市场,可以为日方,同时也为中方带来好处。目前日元升值,日本有更加有利的条件在国外投资。我们欢迎更多的日本厂商来华投资,以扩大日本出口产品的市场。
我向各位透露一个信息,有关中外合资企业或在中国举办独资企业的各项细则正在加紧制订之中,其中包括为外商人员提供方便的生活条件,以及为其子女上学提供条件,等等。总之,对于外国厂商来华投资所遇到的问题,我认为应持向前看的态度,也希望日本朋友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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