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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华的忏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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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7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阿华的忏悔
我叫阿华,今年十六岁,原是广东省吴川县梅录镇初中三年级学生。今年春天的一天,由于自己不懂法而犯了伤害罪,把父亲打残,母亲也要蹲监狱。我犯罪的双手不仅葬送了自己的前途,也毁灭了整个家庭,还连累两个青年朋友也跟着进牢房。哎,真是后悔莫及呀!
我来到人间仅仅十六年,却犯下如此深重的罪孽,酿成一起悲剧。然而,对这一悲剧,我的父母也有一定责任。从我懂事开始,就经常耳闻目睹他们吵架。父亲可谓家中之霸,说一不二,动辄打骂;母亲生性猜忌,嘴巴厉害。两人三天一小吵,五日一大闹,搞得家里象“两伊”战场,一年四季“战火”不息。
听人说,父母的感情基础不牢固,相识不到一个月就结婚了,婚后双方才发觉性格不合。我常常想,他们既无感情,干嘛还要把我生下来,让我活受罪呢?!父亲管教我用的是拳头加棍棒;母亲却给我“软泡糖”。她常说:“华仔呀,父亲对你不好,他不疼你,也不爱我。将来待他老了,再治他。”就这样,在我童年的头脑里便印下“父亲坏,母亲好”的概念。
长期以来,父母各人管各人的钱,买一根葱都要算得一清二楚。母亲老认为父亲有外遇,不止一次对我说:“华仔呀,你那个老不死的父亲不知羞,在外面和人家勾勾搭搭,叫我们母子有什么脸活下去!”每听一次母亲的诉苦,我便加深一分对父亲的反感。我们家庭的危机也愈益加深。
今年初,父亲把自己多年的积蓄拿出来建一幢两层的新楼房。在搬进新楼的前夕,母亲忽然对我哭诉起来,说父亲已经找好了情妇,搬进新楼之后,他就要将我们母子俩一脚踢开。为了保住这幢新楼,保住这个家,一定要趁父亲睡着时把他打成残废,让他失去拈花惹草的本钱。听了母亲的话,我又惊又怕。心想,也许是母亲平日被父亲欺负怕了的缘故吧。我平日对父亲虽没好感,但让我动手打他,却又没这个胆量。母亲“开导”我说,把父亲打成残废,再养他一辈子,是我们的“家事”,别人不会说什么的。我想了一想,觉得母亲的话似乎有理,不照母亲说的做,我和母亲可就没有立足之地了。
我怕打不过父亲,便和母亲商量请我平日的好友阿黎和阿建帮忙。开始他们不敢应承,后来母亲对他们说,这是我们的“家事”,绝不连累他们,并且答应事后给他们每人三千元作为报酬,他们终于答应了。
今年2月16日,吃过晚饭,父亲坐在厅里看电视。深夜十二时,父亲躺在沙发椅上睡着了。在母亲指挥下,我们几个人一拥而上,先用胶布封住父亲的嘴巴和眼睛,然后一阵棍棒,打得他欲生不得,欲死不能,手脚骨也被我们打断了。母亲见父亲被打得昏过去,才叫我们住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黄胺晶和绷带替他包扎,然后取出五千七百元和金戒指一只送给阿黎和阿建。
把父亲“治服”了!我和母亲万分庆幸。正当我们自以为可过上太平日子之时,想不到公安人员却以“伤害罪”把我和母亲抓起来了。帮忙的两个朋友也受到法律的惩罚。当公安人员问我,为什么要对父亲下毒手时,我还满有理地说:“他平日打我和母亲不计其数,这是我们‘家事’,以后父亲还得靠我们养着呢!”唉,我是个多么可悲的法盲啊!我只知道杀人要偿命,从不知道还有个“伤害罪”和别的法律条文。现在,我一家的悲剧已经无可挽回,实在深深痛悔!然而,迟了……年轻的朋友们,请以我为鉴,快学点法律吧!
(广州法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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