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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不可忽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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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7
第4版()
专栏:政法论坛

家庭教育不可忽视
吴木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或后备军。要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法律的一代新人,除了需要社会各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外,家庭教育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全国开展普及法律常识的活动以来,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法制宣传,大、中、小学也陆续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于是,有些家长认为,对子女进行道德和法制教育,是社会有关部门的事,是学校和老师的事,家长似乎可以不闻不问。其实,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除了在学校上课外,有相当一部分时间是在校外或家庭中度过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家长忽视对子女的家庭教育,或者教育方法、教育内容不当,就难以使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有的孩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即与此有关。本期《法制园地》的内容,正是从几个不同的侧面说明:在家庭教育中,对子女采取溺爱、放纵或粗暴的态度,却是十分有害的。溺爱、放纵,娇生惯养,会使年幼的子女从小就滋长“以我为中心”的心理,有的还可能萌生出犯罪的幼芽。简单、粗暴又容易使子女产生对抗情绪,甚至铤而走险,违法犯罪。
家庭是青少年长身体、受教育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具有学校、社会所不能代替的特殊作用。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曾经说过:“儿童教育的最重要阶段,就是儿童初生几年的最初阶段。”因此,孩子的父母和其他年长者,对子女从小就要精心培育,严格要求,用社会美德净化孩子的心灵,培养子女纯真的感情,高尚的情操,坚强的意志和良好的习惯。
父母是孩子的当然老师。每个家长都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道德素质,时时、事事、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真正为子女作出榜样。同时又要不断改进家庭教育的方法,讲究教育艺术和教育效果,并主动配合社会各有关方面,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对四化建设有用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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