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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改革需要 加强金融服务 交通银行机构和业务将恢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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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8
第1版()
专栏:

适应改革需要 加强金融服务
交通银行机构和业务将恢复
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国务院决定恢复交通银行机构和业务。
交通银行是和其他专业银行平行的全国性综合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方针、政策、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本规章制度。交通银行的任务,是按照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筹集和融通国内外资金,经营人民币和外币的各项金融业务。其业务范围不受专业分工限制。
交通银行可根据经济发展和业务开拓的需要,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交通银行总管理处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分支机构在总管理处领导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总管理处设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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