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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对外经济领域的变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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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21
第7版()
专栏:

苏联对外经济领域的变革
严正
为了吸引外国资金和先进的技术,确保实施“加速发展战略”,苏联正在对整个对外经济关系,包括战略思想、体制和政策加以改革和调整。
据报道,苏共总书记戈尔巴乔夫在最近一次讲话中指出,要以“新的思维方式”来看待苏联的对外经济战略。苏联领导人及专家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世界经济的“相互依存”关系也在发展,作为世界经济“一部分”的苏联经济,与世界经济存在着“共同利害关系”和“一体化的需求”。他们强调在现代条件下闭关自守和经济上的“闭塞”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能的,要不断增加苏联国民经济对外部世界的开放程度,使其越来越广泛地参与世界经济交往。
基于上述对外经济战略,苏联一改历来的僵硬态度,开始积极争取参加各种国际经济组织和多边经济机构的活动,力求实现对外经济关系多元化。今年以来,它多次表示希望作为观察员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并在八月十五日首次正式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参加关贸总协定举行的世界贸易谈判,在遭拒绝后,仍不放弃成为其正式成员的要求。苏联还表示了希望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以及其它国际财政机构的意愿,它的外贸银行已作出决定正式参与欧洲债券市场活动,并加入发行用日元结算的债券的联合干事银行。苏联还改变了一贯拒绝正式承认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做法,表示愿意同它加强经济合作,并决定以“创新的态度”来发展这种关系。
长期以来,苏联一直拒绝接受与西方公司兴办“合资企业”和“联合企业”,而现在却迫切希望西方公司在苏联机床、电子、电机工程、纺织、农业、食品加工以及能源等领域直接投资,兴办联合企业。迄今为止,苏联领导人已向法国、瑞典、西班牙、芬兰、瑞士、加拿大等西方国家领导人正式提出了兴办联合企业的建议。苏联的经济贸易机构还专门邀请了美国、日本、联邦德国和法国等许多西方实业界代表到莫斯科会晤,具体商讨兴办联合企业事项,与会者作出决定成立一个专门小组,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据报道,苏联即将颁布同外国公司兴办合资企业的新条例。
苏联对东欧经互会成员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关系也开始从以贸易为主向发展一体化、加深各国的生产专业化和协作方式过渡,提倡苏联与这些国家的企业及工业部门进行直接协作,发展直接的经济关系,建立联合公司,并可“自主地解决合作领域的一切问题”。据报道,苏联企业与东欧的公司已建立了二十多家联合企业,大多数是苏联出资本,东欧出技术。而同发展中国家则通过签订长期贸易协定建立合作的稳定基础。
另外,苏联还将改变传统的以能源和原料为出口方向的做法,努力扩大多种机器、设备以及其他高级加工产品的出口,挖掘潜力,增强换汇能力。
为了适应对外经济战略及其政策上的变化,苏联的对外经济体制也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今年九月,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对外经济联系管理措施》和《关于完善同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合作与科技合作管理措施》的两个决议,第一次触动了几十年来形成的高度国家垄断的对外经济体制,规定从明年一月一日起,二十多个部和主管部门以及七十个大型联合公司和企业享有直接行使对外经济活动权利,它们可在各自编制内设置实行经济核算的对外贸易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
苏联改革对外经济体制、调整对外经济政策,已引起了国际上注意,有些西方报纸称此“具有划时代意义”,表明苏联的经济“正处于新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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