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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23
第2版()
专栏:

幸运的小店
本报记者 钱湜辛 李德民
深圳有条汇食街,不长也不宽,两边一家挨一家开着小饭店,从昼到夜,食客不断,夜晚灯光通明,分外热闹。店门前的小姐(当地对服务员的尊称)看见行人就热情相邀:“我们这儿好!”使常看冷脸的一些内地人领略到一点“顾客就是上帝”的滋味。
我们来到一家小店。一间门面,门里门外摆七张餐桌,门外招牌上写着“水饺”、“米粉”、“葱花饼”、“涮羊肉”等,迎面墙上贴的条幅是“民以食为天,食以味为先”,横批是“南米北面”。店主姓方,妻子姓赵,两人都是三十多岁。他们原籍黑龙江省某县。老方是家乡小有名气的厨师,人称“方面包”。1984年,他们来到深圳,先是在一家饺子店帮工,后来,找亲戚借了六千多元,办起自家的小店,干了一年多,发了。现在,他们除了每月交三千一百元租金,支付店里雇的四位小姐每人每月一百七十到二百五十元的工资,每月净赚一千五百多元。
他们从北国到南疆,自然是为了多赚些钱,但也有点“惹不起,躲着走”的原因。老方前些年在家乡开店,受了不少气。工商、税务、防疫、公安等部门的一些人,动不动就敲他们的“竹杠”,小店忍气吞声进不完“贡”。
没想到,在深圳,人生地不熟,竟没人来吃“白食”。防疫站也是常来检查卫生的,主要看碗筷是否消毒,要求也很严格。可是,没有在小店吃过一顿饭。工商所离小店只有十步远,倒是有人来吃过饭,可人家照价付钱,不少一个。派出所从来不在他们做生意时来查户口,怕扫了食客的兴,影响小店生意。往往是在街口碰见了,有礼貌地喊一声:“同志,看看您的证件。”两相比较,老方、小赵感到在这里做买卖顺心多了。他们说:“这地方的干部讲规矩,只要照规矩办事,就好。”
幸运的小店,也不是没有烦恼。有次公安局通知个体户去开会,他们派了个小姐去,开会地址不详,找来找去没找到,等找到了,会也散了。为这事,公安局叫写检查,还关门停业几个小时。
烦恼不多。他们对深圳,总的来说是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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