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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与西太平洋法律协会接纳我法学会为会员 台湾两个法律组织可使用中国台湾名称留在协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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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23
第6版()
专栏:

亚洲与西太平洋法律协会接纳我法学会为会员
台湾两个法律组织可使用中国台湾名称留在协会
新华社加德满都11月22日电 中国法学会被接纳为亚洲与西太平洋法律协会的会员。
中国法学会是在这里今天开幕的亚洲与西太平洋法律协会理事会会议上被接纳为会员的。这次会议还根据该协会执委会的建议批准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仲方和副秘书长李章骐分别为这个协会的理事和候补理事。
同时,会议决定取消台湾两个法律组织作为这个协会理事会成员的资格,台湾的两个法律组织可使用中国台湾名称,作为中国地方法律组织继续留在这个协会。
亚洲与西太平洋法律协会成立于1966年,总部设在澳大利亚,现有来自这一地区的二十个国家和地区的近五十个会员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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