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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史学”的提法值得商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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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24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应用史学”的提法值得商榷
赵轶峰在《安徽史学》今年第四期上著文认为“应用史学”这个提法本身有以下几点值得讨论:(一)一门学科内部是否宜于作“应用”与“基础”的划分,与这一学科本身的特性有关。自然科学以实验作为基本的认识方法,并且在基本性质、规律不变的情况下将认识成果付之检验和应用。这种认识——实践过程中客体对象的直接一致性是自然科学分析出“应用”学科的基础。但是历史学则不同,它是以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为对象,时代不同的人们即使认识了历史,也不等于认识了现实,认识对象和实践对象虽然有联系,但不是同一的,不是直接“应用”的武器。(二)“应用史学”与“基础史学”的划分在史学研究的实际中难以行得通。历史研究者从事一项研究可有自己或“基础”或“应用”的不同目的,但当其交诸社会时,“基础”研究可能产生强“应用”研究的现实社会价值。这在实践中就可能完全打破史学从主观目的角度对“应用”与“基础”的划分。(三)历史学实现现实社会价值的途径应该探讨。历史学的科学认识价值和社会价值不能简单地用“对立统一”来概括。历史学通过其认识功能为最近既定政治任务提供根据和证明即宣传普及的功能,是统一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历史认识基础上,才能真正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从这种意义上说,“应用史学”仅涉及后一种功能,是片面的。总之,历史学科的内部划分,既是一个谋求史学服务于社会的现实问题,也是一个要求内在逻辑严整性的理论问题,因此需要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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