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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竿见影与荫及子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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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25
第2版()
专栏:农村漫谈

立竿见影与荫及子孙
何吴
常听一些刚刚走上县、乡领导岗位的同志表示:“要办一些立竿见影的事业,争取一两年内就让群众看见变化!”事实也是如此,他们在任期内,果然抓住几项短期内能见效的建设不放,或办起一个工厂,或修建一所学校,或盖成一幢礼堂,或架设一座桥梁,确实都立了“竿”,就见“影”的。
诚然,只要是当时、当地广大人民迫切要求办而又有可能办到的事情,一位新任的领导者果断地出面主持把它办成了,群众是会高兴的。不过这种状况不免也让人产生一种隐忧:这些领导同志对那些并非“立竿见影”却同广大人民的长远利益有极大关系的事业,是否也有很大的兴趣呢?
这种担忧并不是多余的。例如,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很难“立竿见影”的事业,需要十几年、几十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可在一些水土流失严重的县、乡,别的工作常研究,唯独这件大事总提不上议事日程,甚至还有人把水土保持经费挪作它用。这是不是与某些同志非“立竿见影”的事不抓的指导思想有关呢?
办事要分轻重缓急,但这绝不等于提倡只抓眼前不顾长远,只抓“立竿见影”的事,忽略“荫及子孙”的事。看来,除了应端正思想而外,有必要在干部考核内容中加上这么一条:看看他们在诸如国土绿化、污染治理、水利建设等方面有什么建树,以保证这些“荫及子孙”的事业能不中断地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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