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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的“离婚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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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26
第7版()
专栏:阿根廷通讯

难产的“离婚法”
本报记者 李志明
一位阿根廷同行与妻子离异后,又和另一个女子共同生活了多年并生了二个孩子。但是这两个孩子的母亲在法律上不享有妻子的任何权利如财产继承权等。因为阿根廷现行婚姻法中没有离婚条款,夫妻可以离异(分居),但不准重新结婚。因此,这个朋友现在的家庭就是“非法”的。这项上世纪留下来的法律,使千千万万阿根廷男女和他们的孩子处于尴尬的地位。
据说,阿根廷这样的“非法家庭”有数十万个。有的人为了避开不准重新结婚的法律,跑到国外去结婚,但回到国内这种婚姻的合法性仍然不被承认。人们认为,这种状况与一个现代国家是不相适应的。
阿根廷恢复宪政以后,一个包括离婚条款的新婚姻法草案列入了议会的议事日程。今年8月,众议院通过了新婚姻法草案。因为人们最关心的是其中的离婚条款,所以一般都把它称做“离婚法”。然而当草案进入参议院以后,在立法和家庭问题这两个有关委员会中,由于参议员各持己见,意见纷纭,甚至相当一部分议员干脆不出席会议,使委员会总是达不到法定人数,而按照议事程序法律草案应先在有关委员会通过,于是草案就这样搁浅了。参议院全会也可以直接讨论草案,但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出席,委员会都凑不齐,全会就更不用说了。本届议会10月底闭幕了,下届议会要等到明年5月开幕,人们盼望已久的“离婚法”今年通过无望了。
其实,真正反对离婚法的人并不多,居民的80%以上赞成离婚法。问题在于阿根廷95%的居民信奉天主教,而天主教会是坚决反对离婚法的。从法律上讲,结婚只要进行民事登记就行了。但是居民大多数是教徒,婚礼通常是在教堂举行。教会认为,在上帝面前缔结的婚约是终身不可解除的。为了反对通过离婚法,天主教会施加了很大的影响。它曾组织反对离婚法的游行。正当离婚法草案在参议院搁浅时,阿根廷主教委员会指使各地的主教不让赞成离婚法的众议员领取圣餐(一种宗教仪式),除非他们表示悔过。这对一个教徒来说是很重的处罚。有的教会人士甚至扬言,如果阿方辛总统不驳回离婚法(两院通过后须经总统签署),也将对他采取同样的措施。
教会的态度激起了强烈的反响。连日来,政党领袖、国会议员纷纷发表谈话抨击主教委员会的行动,指出教会这样做违背宪法规定的政教分离原则。众院儿童和家庭委员会副主席一位女议员说,教会的行为表明,在阿根廷有些教会人员还生活在宗教裁判所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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