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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慕华谈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信用社与农行脱钩可搞试点 允许乡镇企业发行股票集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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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28
第2版()
专栏:

陈慕华谈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信用社与农行脱钩可搞试点 允许乡镇企业发行股票集资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 (记者姬斌)国务委员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指出,整个金融体制改革的目的,一是能够保持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大体平衡,创造一个宽松、稳定的经济环境,使经济改革的各项措施得以顺利出台;二是能够千方百计把资金用活。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也应沿着这个方向进行。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期间,陈慕华邀请部分省、自治区主管农村工作的同志,就如何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问题进行座谈。
谈到信用社改革时,陈慕华说,信用社要搞活,关键是采取何种办法好,现在看来,没有统一模式可循,要允许进行多种形式的试验,不是一种模式,而是多种模式。信用社的改革既要积极大胆地试验,也要有领导地进行,决不可出乱子。当有同志提出信用社可否与农业银行脱钩时,陈慕华说,这方面可以试点,若脱钩,对农业银行的经营也应相对放开,上可以进城,下可以进乡。信用社的自主权要扩大,向农业银行上交的准备金比例也可以下降,但要分别对待,而且要带走相应的农贷任务,同时也要有个过程。信用社在自负盈亏的前提下,可以实行利率浮动。
在谈到农村建立金融组织时,陈慕华强调,农村的金融组织,要经批准,要纳入金融管理轨道,依法管理。个人办金融不符合国务院发布的《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可以通过合作的途径搞。允许搞开辟农村金融市场的试点。
陈慕华说,农村的股份企业或联合企业要发展。联合体有一定自有资金的就可以贷款,但要有个章程,有权利义务的规定,对它可以视同集体经济对待。乡镇企业可以开辟新的资金来源,如发行股票,当然要有限度,要建立一种信用评估机构,对企业的信用加以评估,以便于股票的发行,乡镇企业要走这条路。
有同志问,农村可否办信贷投资公司?陈慕华答道,按照《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农村可以办信贷投资公司,但要取得法人地位,同时要注意具备各方面的条件。
陈慕华最后说,有些集体林区酝酿利用各种林业基金试办林业信贷,以林养林,这是可行的,但不必另搞一套机构,可以委托银行代办,银行有这种委托代办的业务和职能,可以代办各种委托业务,愿意为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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