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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建纪念建筑物要量力而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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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29
第1版()
专栏:

兴建纪念建筑物要量力而行
本报评论员
最近一段时间,不断可以读到各地为了纪念革命先烈以及历史名人,为他们建造雕塑、铜像、纪念碑、纪念塔和纪念馆的报道。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我们的党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成千成万的先烈在我们的前头英勇地牺牲了,他们生得伟大,死得光荣,为人民而献身,重于泰山。他们不愧为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值得我们永志不忘。今天我们用各种形式纪念他们,缅怀他们的光辉业绩,寄托我们的哀思,鼓舞我们自己和教育子孙后代去实现他们的理想,完成他们未竟的事业,是很有意义的。
但是,也正因为我们历史悠久,有着光荣的传统,值得纪念的人如灿灿星河,这就需要有所选择。如果个个树碑立塔,修楼造馆,将会建不胜建。尤其是我们在经济上还不宽裕的条件下,纪念活动得有一定的限度。目前已有一些纪念工程修建了一半,由于资金匮乏而难以为继,欲罢不能,弄得不上不下,进退两难。
从国内革命战争到抗日战争,再到解放战争,许多革命志士血洒祖国河山,其中很大一部分出生于革命老根据地。那里一般地处边远山区,交通闭塞。全国解放以后,经济状况虽有所改善,与其他地区相比,仍然比较落后。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兴建大量的纪念建筑物,动辄十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越搞越大,越建越多,势必需要向下摊派,向上伸手,使本来紧张的生产建设资金更加紧张,使刚刚起步的经济、才见好转的人民生活受到干扰。这样做,既有悖于先烈们的遗愿,又违背人民的利益,不但达不到纪念的目的,还会引出相反的效果。
一切准备兴建和正在兴建纪念建筑物的地方,都应该从经济、政治等多角度论证原有的计划是否合理可行。既要符合群众意愿,又要量力而行。哪些该搞,哪些不搞;哪些先搞,哪些后搞;哪些以这种形式搞,哪些以另外的形式搞;都要慎重研究。已经动工而资金不足的,也可以放慢步伐,分期完成。总之,要使纪念建筑物真正发挥缅怀前人,勉励后人的作用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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