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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出租汽车亟待加强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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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29
第5版()
专栏:服务工作面面观

城市出租汽车亟待加强管理
最近,我局和中国出租汽车协会筹备组,调查了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一些城市的出租汽车状况。我们看到,近几年来,城市出租汽车业发展很快,对方便人民生活和发展旅游业起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规划,无计划进口小汽车。据对全国一百一十九个大中城市的统计,目前经营出租汽车的企业和单位拥有各种车辆三万六千二百零九辆,进口汽车占90%以上。一些不具备经营出租汽车条件的单位,也盲目大量进口小汽车经营出租汽车业务。上海市文化局、体委、团委、总工会、妇联、伊斯兰教协会、老年人协会等四十三个单位,都经营出租汽车。无计划地进口汽车,既浪费了大量外汇,又造成资金和设备积压。天津市“贸促会”免税进口五百辆汽车,自己只有经营四十辆的能力,余下的车辆分配或转售了一部分,现仍有几十辆露天停放,听任风吹雨淋。
二、只图多赚钱,服务质量差。有些出租汽车经营单位不顾社会效益和消费者利益,竟然规定短途不拉、单程不拉、产妇病人不拉、无外汇券不拉、司机吃饭时间不拉。有些司机利用票务制度上的漏洞,作弊肥己、坑骗乘客。另外,司机多收费的现象严重。上海市客运管理处收到的批评信中,89%是反映司机多收费的。
三、缺乏统一管理。上海、广州、南京、哈尔滨、大连五个城市共有一千多个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分别属于城建、旅游、服务、交通等系统和政府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和个体户,缺乏统一管理。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虽然成立了管理处,但实际工作中阻力很大。对个体经营者的管理尤其薄弱。
四、税收政策不统一,形成一些企业留利偏高,一些企业盈利下降。国营专业出租公司因税较重,盈利逐年下降,职工收入也较低。少数单位的司机收入过高,还冲击了整个公交企业的职工队伍。
由此看来,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整顿刻不容缓!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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