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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互会成员国决定 加快执行科技进步纲要步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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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29
第7版()
专栏:

经互会成员国决定
加快执行科技进步纲要步伐
新华社莫斯科11月27日电 (记者郑揆)经互会副秘书舒普卡最近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指出,“经互会成员国2000年前科技进步综合纲要”通过后一年来,有关各国为执行纲要进行了大量工作,许多具体项目得到“一定程度的落实”,各国政府决定加快执行的步伐。
舒普卡向记者透露了不久前在布加勒斯特举行的经互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情况。各国政府首脑在会议上听取了科技合作委员会主席、苏联科学院院长马尔丘克的报告,并指出,综合纲要正得到实施,要求今年年底前把贯彻纲要的具体合作项目的协定签署完毕。
他还说,各国政府首脑在会上决定,凡预计明年年底前能通过试验的新技术和新工艺,要迅速组织专门化的大规模生产或应用。政府首脑要求各国预测在1990年或者1995年前的需要和可能,今年提出这方面资料,以便明年年中之前把各国合作生产协定拟定完毕。会议还决定从明年起,经互会会议要讨论关于综合纲要实施情况的报告。
这位来自捷克斯洛伐克的副秘书在谈话中介绍了这个纲要具体任务的组织工作。他说,纲要规定各国在电子化、全盘自动化、原子能工业、新材料和生物工艺等五个方面进行合作,总共有九十三个大问题。每个问题又由许多项任务组成,纲要一共包括二千八百项任务。80%的任务是研究并提供新技术、新工艺和软件,20%是科研、普查等工作。
综合纲要通过后,有关各国之间制订了多项具体合作计划,并形成相应的协定,规定从研究、设计到半工业生产的任务。
他指出,各国政府自然应对纲要的实施负责,但“主要角色”要由各国企业,科研所等单位扮演,它们将在完全的经济核算制基础上完成纲要规定的项目。
关于经费,舒普卡说,某国从事的项目所需费用由该国负担,然后在出售产品时收回这笔费用。至于许多国家都有兴趣的大项目,则设立共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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