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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专区 成立木材管理机构 制止滥伐抢购等混乱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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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9-18
第2版()
专栏:

浙江金华专区
成立木材管理机构
制止滥伐抢购等混乱现象
浙江金华专署为贯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节约木材的指示,已于八月二十二日成立了“金华专区木材采伐收购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全专区木材采伐与收购工作。
金华专区的山地面积占全专区土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五,但交通较为便利地方的成材森林已快被砍完了。由于各县、区在采伐与收购工作上缺乏统一管理的办法,致发生滥伐、抢购等混乱现象。为制止这种现象,专区行政公署曾于八月十七日发出指示,规定各县严格执行华东区颁布的森林采伐管理办法;又在二十一、二十二两日,与专区财政经济委员会分别发出关于节约木材的指示。指示中要各县立即检查林木采伐及使用情况,凡经过专署批准而还没有完成采购的一律暂停,听候检查。已经砍伐下来的现存木材,没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的搬运证明书就不准运出;指示中并要各级人民政府、农民协会、部队、机关、学校等对政务院关于节约木材的指示及人民日报八月十七日“坚决制止浪费国家木材资源的行为”的社论,立即组织学习讨论。展开群众性的节约木材运动,务使家喻户晓,人人爱护森林、节约木材,并进一步地大力发动群众进行护林、造林、育林等林业建设。
(李仲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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