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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要协调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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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02
第2版()
专栏:

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要协调发展
本报评论员
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城市建设工作会议,是一次与广大城乡人民的生产、生活关系十分密切的重要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城市建设的基本经验和教训,研究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城市的多种功能和中心作用,如何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搞好,并研究了城市建设发展的有关战略、方针、政策和体制问题。
我国的城市,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主要基地。近几年城市和城市建设从观念到实践的发展,都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城市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仍然存在很多突出的问题。比如建设计划与城市规划不相衔接,条块分割、分散建设的局面尚未扭转;城市建设资金短缺,各项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等。
“七五”期间,为了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相适应,必须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变城市建设长期落后于经济建设的状况,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为此,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市和城市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做到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城市,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表现出了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量。具有多种功能的现代城市,在组织大规模的生产和流通、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带动周围地区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作用尤为突出。城市建设是形成和完善城市的多种功能、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的必要手段和基础性工作。城市的供水、排水、道路、桥梁、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气、供热、防洪等基础设施,既是城市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也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条件,是城市现代化和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实践证明,城市工作不把城市建设、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工业和其它建设也上不去,城市也就不能很好地为它所辐射的整个经济区服务。这是一条客观规律。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同志,特别是搞经济工作的同志,在统筹安排今后的经济、社会发展时,既要有生产和流通观点,又要有城市和环境观点,努力做到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三者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以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把我们的城市尽快建设成为开放型的、多功能的、社会化的、现代化的经济、文化、科技中心。
搞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很重要。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发展经济、文化等项事业的总体部署,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龙头”。我们要充分认识并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各项建设的综合指导职能,并且使城市的建设和管理逐步纳入科学的轨道。各城市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有计划部门参加;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时,应有规划部门参加。要大力加强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经过批准的城市规划具有法律效力。城市内各项建设的布局、定点,都要以城市规划为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允许各自为政和自行其是。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欠账很多,国家又不可能一下子拿出很多资金来解决这个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近年有许多城市实行“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原则,实践证明这是一条保证城市建设能够逐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方针。从各地的经验来看,“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内涵很丰富,大体上有两个方面:一是按照自愿,直接受益,合理负担,政府批准,不挤占国家财政收入的原则,用多种方式吸引社会闲散资金;二是组织单位和居民参加公益劳动。为了改善城市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加快城市基础建设的步伐,这一做法应该继续坚持和发展,但又要防止以此为借口,向企业滥摊派。同时,在城市工作中,应实行一些有效的经济政策,诸如市政设施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公用事业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等,以不断增强城市建设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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