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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长期贷款 银行加收利息 重庆试行浮动利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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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02
第2版()
专栏:

  企业长期贷款 银行加收利息
  重庆试行浮动利率
本报讯 记者施明慎报道:重庆市工商银行在金融改革中,试行浮动利率,促使企业增强利息观念,加快信贷资金周转。
长期以来,工商银行的贷款利率定得较死,不论期限长短,项目大小,吸收资金的成本高低,一概规定月息六厘六。这种呆板的利率既助长了企业重贷轻还,不讲究资金使用效益的倾向,又使得银行贷款长期收不回来,加剧了信贷资金紧张。从今年6月起,重庆市工商银行对七十余家国营工业企业试行“流动资金按期限、分档次计息”的方法。他们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规定,贷款一个月的利率为6‰;一至三个月为6.6‰;三至六个月为7.2‰;六至十二个月为7.8‰;逾期罚收利息。
试行新的计息方法后,许多企业有了长期占用贷款,要加收利息的压力,重视灵活确定贷款期限。重庆利华橡胶厂以前每月平均采购四次橡胶、棉布等原材料,每次采购金额在二十八万元左右,库存量大大超过消耗量。如今为了降低储备资金的占用额,该厂供应部门注意按生产的实际消耗分批入库,银行贷款也随之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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