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阅读
  • 0回复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团组织如何工作 中组部、国家经委、财政部、团中央联合发出新条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02
第4版()
专栏: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团组织如何工作
中组部、国家经委、财政部、团中央联合发出新条例
本报讯 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经委、财政部、共青团中央最近联合发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企业共青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指导思想、工作职责、职权以及如何发挥企业团组织作用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认为,企业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武装青年职工,努力把青年职工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工人阶级新一代,使之能够担负起振兴企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重任,为实现共同理想而奋斗。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四化为中心全面活跃团的工作。企业团的工作必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方面的要求,为改革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为青年成长服务,力求人才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条例》认为,企业共青团组织的工作职责应纳入企业经济责任制。企业共青团组织应协助企业党委和厂长做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厂长经营管理决策,为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做贡献。
《条例》指出,厂长应主动地关心和指导企业的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团组织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党政部门应尊重团组织的工作职权和正确意见,支持团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在团干部的配备、培训、转业安置,团的活动时间、经费、场所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证。
《条例》还对企业团委的参与权、决定权、考核权、建议权、企业团组织的设置、团干部的配备和待遇、团组织的活动经费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姚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