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4阅读
  • 0回复

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方针 大批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12
第1版()
专栏:

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方针
大批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
本报讯 记者晓渡、王瑾报道:被国内外法学界誉为“东方经验”、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一枝花”的人民调解工作,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据统计,截至1985年底,全国城乡、厂矿已建立调解委员会九十七万多个,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四百七十三万多人,调解包括婚姻、家庭、继承、赡扶抚养、生产经营等各类纠纷六百三十三万多起。
正是由于遍及全国城乡和厂矿的调解人员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每年使许多棘手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防止了数以万计的由民间纠纷激化可能引起的凶杀、械斗和自杀事件。我国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引起了国际法学界的极大兴趣。
司法部部长邹瑜在12月11日开幕的全国首届人民调解理论讨论会开幕式上讲话,阐述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理论研究的重要性。
全国首届人民调解理论讨论会是由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召开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