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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再婚女性高于男性 “好女不嫁二夫”已在人们思想中淡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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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12
第4版()
专栏:

北京市农村再婚女性高于男性
“好女不嫁二夫”已在人们思想中淡化
本报讯 记者毛磊、冯媛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新婚姻法实施以来,平均在一百对夫妇登记离婚的同时,有十八对夫妻破镜重圆,登记复婚。
1981年元旦新婚姻法开始在全国实施,当年到北京市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的人数比1980年增加了十倍。其后,民政部门的离婚登记数字一直保持在每年一千四百多对到一千八百多对之间;而同期的复婚记录也在每年三百对左右。今年1至9月份,北京全市已有二百三十六对离婚夫妇复婚。
与此同时,1981年北京市因离婚、丧偶再与他人成婚的人数比1980年也上升了十倍。1980年再婚数量为七百余对,1981年则猛增为七千七百多对。其后几年再婚对数每年均为八千对左右,平均约占一年中结婚总数的7%,重组家庭的增多表明,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在我国还是很有活力的,不象西方有些国家高离婚率意味着家庭的崩溃。
此外,再婚者中,男性人数略多于女性;而在北京市的农村人口中,女性再婚者却明显高于男性,今年1至9月登记结婚的再婚者中,农村再婚女性有一千二百多名,男性则只有八百多名。这反映了“好女不嫁二夫”等封建贞节观已从人们的思想意识中淡化,封建的传统伦理已不再束缚不幸丧偶和离婚的农村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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