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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台阶还是要走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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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12
第5版()
专栏:

必要的台阶还是要走的
籍援朝 李德水
据报载,最近重庆市在考察新提拔干部的情况时,发现有的干部尽管兢兢业业、辛辛苦苦地工作,但由于缺乏实际工作经验,没有经过必要的锻炼,因此工作中困难重重,政绩平平。重庆市决定免去这些干部的职务,重新安排他们的工作。这实在不失为一种实事求是的做法,对工作、对这些干部个人都大有好处。
近些年来,我们按照干部“四化”的标准,选拔了一大批年富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干部。这些同志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后,多数是胜任的,在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确实发挥了生力军的作用。但是,也应该承认,有些部门和单位违背人才成长的规律,按主观意志行事,犯了揠苗助长的毛病。有的单位单纯强调“加快步伐”,对一些既没有经过实际工作锻炼,又未做过行政领导工作的干部盲目地越级提拔;有的单位则一味追求“破格”,把一些根本不适合做领导工作的人,一下子越过几级台阶,破格提拔到重要的领导岗位上来。这些人由于经过的实际锻炼少,提升的跨度大,对所任职务缺乏必备的基本经验和起码的领导素质,上来之后懵头转向,且不说胜任职守,有些人连日常事务都不会处理,结果给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工作造成被动。
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亟需大量的各方面的人才,这就要求我们加快培养干部的步伐。但这不等于说可以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凭着自己主观愿望去瞎干。光有好的愿望,培养干部的方法不当,到头来也会适得其反。人的认识总是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干部的才能也是逐步提高的,所以提拔干部也应遵循这个规律。当然,这并不是说对所有干部不分强弱都用一个标准衡量。应该承认,有些优秀人才的成长比一般人要快一些,对他们也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给他们搭个轻便的梯子,让他们的才能能够充分发挥,迅速增长。但这毕竟是个别现象。即使是比较优秀的人才,在选拔他们到领导岗位上来的时候,也要走必要的台阶。
所谓必要的台阶,是指在选拔干部时,按照干部的“四化”原则和人才成长的规律,被提拔或破格提拔的对象必须经过锻炼的岗位或关键性部门。每一台阶时间的长短,则应根据对该职务任职周期的适应情况因人而异,但都必须经过实绩的考核,确属优秀者方可进入高一层次的领导岗位。
邓小平同志说,台阶,一级一级上来还是必要的。他还强调,一定要按级提拔。这是因为,干部的领导才能、领导经验等,只有在下一级领导岗位上经过一段实践的锻炼,并有显著的成绩,才具备了择优任用上一级领导职务的资格。从实际情况看,逐级提拔上来的干部基础比较巩固扎实,适应性强,进入角色快,成功率较高。
在干部工作上出现揠苗助长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直接的原因,恐怕是一些领导干部和做干部工作的同志思想方法上的毛病。有些人选拔干部习惯于“运动式”,大呼隆,追求表面文章,而不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有的人对中央的干部政策往往作教条主义的理解,或照抄照搬,或片面夸大干部的专业、文凭、年龄等条件的作用,而忽视对干部的全面考察;有的则是凭着个人的好恶、关系的亲疏,生拉硬拽,飞天过海。当然,这后一条就不只是什么思想方法问题了。
这里还要说明的是,我们强调干部提拔要走必要的台阶,决不是提倡人们去讲资历,熬年头,搞“论资排辈”,而是强调要按人才成长的规律办事,科学地培养人才,提高整个干部队伍的素质和领导水平,使他们更加迅速地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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