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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冒牌货亮相——记郑州市一家“特别商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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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14
第2版()
专栏:

让冒牌货亮相
——记郑州市一家“特别商店”
新华社记者 李海甫 姬世法
在繁华的郑州市中原路集贸市场,有一家名为“特别商店”的门面,熙熙攘攘的顾客看到这新奇的招牌,都想看个究竟,所以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原来,这是郑州市工商局为了宣传商标法,帮助顾客识别什么是真正的名牌酒,什么是冒牌货而办起的一家特殊酒店。
一天,记者来到这家酒店,只见店门上张贴着商标法和河南省有关禁止出售假冒商品的规定,货架上下两层整齐地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酒瓶、酒坛,上一排标着大红的“真”字,下一排中间写了一个黑色的“假”字,分别陈列着各种名牌优质酒和冒牌酒。在场的郑州市工商局的同志告诉顾客,从今年4月以来,他们对全市所有国营、集体、个体经营饮料、烟酒的企业,普遍进行了检查,查出假冒商标酒一百多万瓶。其中假郎酒二十四种十二万多瓶;假太白酒五种三十三万多瓶;假泸州酒五种十三万多瓶;还有假绵竹、假四特、假茅台,假汾酒等。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提高顾客鉴别真假名牌酒的能力,他们办起了这家“特别商店”,把冒牌酒放在这里“示众”。说着,他从货架上拿起一瓶贴着“沽郎”商标的酒说,目前市场上假冒“郎酒”的很多,如“郎春”、“郎窖”、“郎液”等等,所有的假郎酒,都突出一个“郎”字,商标上“郎”字有核桃大,字迹鲜亮,而“沽”字、“春”字、“窖”字却只有蝇头那样小,且字迹灰暗。顾客不明此情,一看到“郎”字,就当郎酒买,殊不知掏了真价钱,买了假货色。这时,售货员分别斟上一杯真郎酒,一杯假郎酒,请大家品尝。一位须眉如雪的老者品尝之后,抿抿嘴告诉大家,两种酒味道是不一样,真郎酒气味芳香、纯厚可口;而假郎酒和一般曲酒差不多,以后买酒还真的要细看看商标呢!
接着老人的话茬,商店负责人向大家宣传商标法。他说,凡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都属侵犯商标专用权,被侵权人可向法院起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他指着货架下一排假冒商标酒说,这些都属侵权行为。经化验,这批冒牌酒都是粮食酿造,无毒无害,可以出售,但必须按质论价,是什么货就卖什么价。大家以后买东西,一定要认准商标,谨防鱼目混珠,上当受骗。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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