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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未必千日恨 悬崖勒马是上策 邹培友携带盗窃的十万巨款自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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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14
第4版()
专栏:

失足未必千日恨 悬崖勒马是上策
邹培友携带盗窃的十万巨款自首
本报讯 失足未必千日恨,悬崖勒马是上策。贵州省安顺县刘官乡二十四岁的青年农民邹培友,在受到精神文明教育之后,主动携带盗窃的十万多元现金向贵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最近受到政法机关宽大处理。
邹培友于今年7月11日上午从农村进城找工做,路过贵阳市交通局大门口候车处时,发现一位手撑尼龙伞的人东张西望,右脚旁边放着一个旅行包,便顿生邪念,乘那人粗心大意之机,拎走了旅行包。他逃往郊区隐藏以后,打开包,一清点,包里装有十万零一千三百元巨额现金,便隐瞒自己盗窃巨款的罪行,再也不去找活做了。
但是,不义之财使邹培友的良心受到谴责。他感到对不起被盗的陌生人,让他受一辈子冤枉罪;他想到处处正在进行精神文明教育,别人为了祖国富强连生命都可以献出来,自己却贪图享受,损人利己,不配做一个新中国的青年。他坐立不安,决心悔过自新,终于在没有任何人发现的情况下,携带着十万零一千三百元现金,到贵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表示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叶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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