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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他人的下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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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15
第4版()
专栏:

非法拘禁他人的下场
今年6月12日,广西凤山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技术员杨胜高有期徒刑一年。消息传开,人们高兴地说:非法拘禁,国法不容。
去年12月21日,凤山县弄者村杨胜高家热闹非凡,村民正在帮他家挖房基地、备盖房材料。当天下午五时许,杨胜高突然发现他家箱子里的一千块钱不翼而飞了。他的母亲对帮工们说:“请大家不要走动,一千块钱被盗,可不是小事。”听了杨母的话,帮工中有人自辩道:“我可没偷过东西。”过了一会儿,帮工中有人高喊:“袁朝强从小就盗过他人财物,这事不是他是谁?”“对,我看也是他。”人群中有人附和着。
袁朝强是个十五岁的小青年,也是帮工人之一。他虽然料到人们会怀疑到他头上,但他还是气愤得涨红了脸。他想:是啊,谁叫自己当过小偷呢?
袁朝强因偷盗被学校警告处分过,后来又被开除了学籍。他被学校开除后,人们鄙视他,丢失东西的人经常找他。因此,他常常由伤心到自卑。倘若有人逼他赔未偷过的东西,他忍辱赔偿后,一定到那家偷回点别的东西来补回自己赔偿的损失。两年前的一天晚上,他正呼呼大睡,自己的衣物全被盗走,只剩身上穿着的三角裤,他难过极了,第一次感到被盗的痛苦。从那以后,他决心洗手不干,可眼下一千元被盗,自己哪能“赔”得起?他真是有口难言。
杨胜高是凤山县坡桃林场的技术员,对丢失一千元的事本应妥善处理。但是,他没有任何证据,硬是死死抓住袁朝强恶狠狠地说:“你把钱拿到哪里去了?赶快拿回来,否则……”袁朝强再也不能忍耐了,他气愤地说:“我没偷。”杨母见硬的不行,便拍拍袁朝强的肩膀笑着说:“朝强,既然你拿了就拿回来,我也不怪你。”“我没偷。”袁朝强把头一歪,冷冷地回答。杨胜高逼问:“不是你是谁?”袁朝强用鼻子哼了一声说:“我没偷。”杨胜高见袁朝强态度强硬,便用绳子把他捆起来。
杨胜高对袁朝强又踢又打,有时还把袁朝强倒吊起来。整整一天一夜,袁朝强滴水未进,还身受苦刑,身上的皮肤也青一块紫一块的。
凤山县公安局闻讯派人赶来,经过仔细查看现场,证实袁朝强没有作案。公安人员正准备进一步调查时,杨母掀开床垫,那一千元钱正放在那里。杨母装模作样地对杨胜高说:“儿啊,你吃酒太多,冤枉了好人啊!”
杨胜高非法拘禁并吊打他人,违反了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受到法律制裁。
(广西法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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