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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相忘于江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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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15
第8版()
专栏:

宁可“相忘于江湖”
房延军
“相濡以沫”,形容人们在患难之中相互周济,确乎映照出一种感人的美德。对陷于苦境、逆境中的人来说,一件布衣,半升糙米,几句诚挚的话语,乃至一个温存的目光,都是可宝贵的。它们给人以温暖和慰藉,给人以生活的力量和憧憬未来的信念。人们称颂这种美德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我觉得,还需要从别一面作一些反思。
庄子说:“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假设有两条鱼,让它们作选择:是一同在泥地上相濡以沫,以显示美德呢?还是各自悠游于江湖之中,彼此相忘?我敢打赌,它们是宁取后者的。当然,如果两鱼发誓双双殉情,自当别论。不过,倘如此,它们似乎也毋须“相濡”了。
“相濡以沫”的美德固然值得赞誉,然而,“相濡以沫”的实际处境却并不令人向往,因为在这处境中是很吃苦的。古希腊的犬儒学派的信徒穿着满身是洞的脏衣服,携着乞食袋,陶醉于猪狗一般的苦行者生活,即使是当时的贫民也不把他们奉为楷模。中国古时的理学家鼓吹“顺天理,灭人欲”,其实他们自己的“欲”又何曾灭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呼奴唤仆,犬马声色,一切高级享受,他们是绝不肯放弃的。道学家朱熹为了跟唐仲友争夺一位漂亮的妓女,甚至不惜向皇帝告状,用“奸邪”的罪名弹劾情敌。高呼“灭人欲”的圣人之徒尚且如此,世间的凡夫俗子怎么能长久地自甘于苦境或逆境呢?
对鱼来说,涸泽当然不如江湖。对人来说,穷境、逆境自然也不如富境、顺境。到了人们必须“相濡以沫”的境地,那境地显然是不妙了。倘若社会上的许多人不得不“相濡以沫”,这社会就很不正常。如十年动乱时期就是这样的。而且在这样的社会境况中,虽然有“相濡以沫”,但同时还滋生着另一面:相斗、相煎、相戕、相害……
人为地造成他人的痛苦和不幸,从而使人们不得不借“相濡”而艰难地生存,这,说得轻一点是“错误”,重一点就是罪过。即使“相濡”者善良仁厚,忍耐力很强,没有丝毫怨言,“相濡”境况的制造者只要良知未泯,也理应愧悔自责。当着我们称颂“相濡以沫”的美德的时候,更紧迫、更实际的事情是:使不幸的人们早日从“相濡”境况中解脱出来,并且尽力地制止陷人以厄运的不道德行为。做这样的事情,难道不是更大的德行吗?
一阔脸就变,忘却相濡时,见难不相助,管他生和死——当然是令人齿冷。但是,倘若都“得其所哉”,各自悠游于江湖之中,“相忘”也无可厚非。“相忘”需要条件。“相忘”也是一种境界。肝和胆存在于你的腹中,你平时不感觉到它们存在;一旦你每分钟都忘不了它们,逢人谈肝说胆,情况就有点不妙了。“相忘”者,痛苦不复相扰、利害不复相忧之谓也。
让人们尽可能少受、免受“相濡”之苦吧!
让我们多致力于拓展、美化、保护“江湖”吧!——辽阔的、富庶的、和谐的、自由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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