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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农民赞工商局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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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20
第2版()
专栏:

进城农民赞工商局长
新华社记者 赵德润
最近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一次代表大会上,记者见到了河南省郑州市工商管理局长贾常先,他支持和保护个体农民进城的事迹,被传为佳话。
  农民不进城 市场不繁荣
1984年春天,郑州市郊区一批能工巧匠通过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他们渴望进城务工、经商,但一见到工商管理人员便心有余悸,想起前些年市场管理中“围追堵截”、“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往事,老远就躲开了。那时的郑州市场冷冷清清。
担任郑州市工商局局长的贾常先见此局面,要求市属工商管理人员首先要学习新时期党的方针政策,更新观念,改变自己在农民心中的形象。他对大家说:“城市城市,无‘市’就无所谓‘城’;农民不进城,市场就不会有真正的繁荣。”为尽快请农民进城,贾常先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放宽政策,简化“入城”办证手续,把发证权下放到乡镇工商所;把需要各有关部门加盖的七颗公章,变为工商局一颗公章。老贾和工商管理干部把国家政策和营业执照送到农民家里,帮助他们解除思想顾虑,解决实际困难。
1984年夏末的一天,突然风雨大作。贾常先路过郑州市中原区友爱路集市贸易市场,看到沿街一溜货摊,无遮无盖,任凭风吹雨打;个体农民披着麻袋、床单,蜷缩在墙根和树下瑟瑟发抖,心中为之一震:商品交换还在露天中进行,市场至今沿用几千年前的地摊形式,这与我们经济振兴的时代多么不适应!他决定集资兴建友爱路新市场。
贾常先带头集资五百元,个体户踊跃响应,一周内便集资十八万元。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一个长一公里多、拥有近千个摊位的大型市场建成。改建后的友爱路市场,一年营业额由三百多万元增加到三千多万元,国家税收和市场管理费也都成倍增长。用同样的办法,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贾常先又先后坐阵在郑州市花园路、老坟岗和中原路闹市区兴建三处大型封闭式集贸市场,吸引了十四个省、市、自治区四十五个县市的工商业户,其中不少是农民,年营业额突破了一亿元。这些成功经验推广到全市六县八区,目前全市共有二百八十六个不同档次、不同形式的市场,总营业面积达到一百多万平方米。进城农民不仅免除了风雨之苦,在城里也有个象样的“家”了。
市场条件改善了,又吸引更多的农民进城。目前,进入郑州市内务工、经商和从事各种服务业的个体农民已达近十万人。
  “有国家政策作主放心干吧”
农民大批进城后,出现了个别“欺农”现象:有些人一面随心所欲地到集市贸易市场上挑选商品,一面指责和克扣农民;有个别部门乱收费,乱罚款;有些干部白吃、白要、白拿。贾常先认为,不刹一刹这股坏风气,农民在城里就站不住脚。
有一次,一个民警又象往常一样,大摇大摆地来到辖区内的“冯记烩面馆”。他原想“照顾”一顿,见店内正忙,无人理睬,便买个“三两”票,绕过等候端面的长队,直接到里面去端;当发现端给他的烩面与普通顾客没什么两样,没有额外照顾。他按捺不住,把热腾腾一碗烩面摔到店主人冯全成脚下。冯全成满腹委屈,准备马上关门停业。贾常先和市工商局领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汇报,组织调查组查清事实。经过多方奔走,终于使这个民警受到严肃处理。冯全成是个老实忠厚的农民,见民警受到纪律处分,又紧张起来,怕日后“小鞋”难穿。老贾再次找到冯全成,鼓励他说:“有国家政策作主,放心干吧!”为了使这家风味独特的烩面馆扩大经营,老贾和他的同事们牵线搭桥,先后帮助冯全成在闹市区又开了两个分店,生意越做越红火。
郑州市工商管理系统有干部、职工二千多人。为了带出一支铁队伍,贾常先主持制订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内部违反政策的“欺农”行为,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他也决不放过。今年9月,管城区二里岗集贸市场一个姓李的农村女孩刚把蔬菜摊开,一斤还没卖,工商管理所的人员就来收管理费。她怎样解释也无济于事,只得从别的摊上借几角钱交管理费。工商人员见她嘟囔几句,上前夺秤,把她推倒在地。第二天,其父拉着女孩到市工商局找到贾常先。老贾非常重视,当即找人陪这个女孩到医院检查,同时派纪检组到工商所查明情况。第二天,工商所同志带着点心,跑了几十里路,专程到李家赔礼道歉。
“就说我老贾不答应”
农民个体工商户富裕起来之后,一些人的“红眼病”也随之出现了。郑州市郊区沟赵乡郭庄村青年农民郭元英,办了一家专为城里纺织厂服务的纺织机械配件厂,产品畅销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年利润一万多元。他致富不忘乡亲,1984年底用劳动所得,从北京航空学院花两万七千元买回一架“蜜蜂三号”农用飞机,送给全乡人民喷农药、施肥。为此,郭元英上了《人民日报》,《半月谈》杂志又推举他为“1984年国内十大新闻人物”。
郭元英的事迹传开后,各式各样的信件象雪片一样从全国各地飞来,本地的来访者也陡然增加。这中间多数是鼓励、学习,也不乏讨便宜者。郭元英招架不住,心里很苦恼。贾常先看出了小郭的心事,对他说:“遇到登门讨便宜的,不论是代表单位还是个人,一律由工商局‘审批’,就说我老贾不答应!”
有了老贾和工商局的“保护伞”,农民在城里胆壮了,气顺了,生意也活了。进城农民感谢工商局为他们作主,有的想给局里“赞助”款项,有的拉来苹果情愿低价出售,有的送鱼不收就请工商干部到自己的鱼塘“钓鱼”,都被贾常先一一谢绝。贾常先曾按照政策帮助南召县一个素不相识的个体户在郑州市场上安排一个摊位,经济效益显著。去年秋天,这个朴实的山里人到老贾家里致谢,适逢老贾和爱人都不在家,他就给小孩留下一封“信”,里边装有五百元钱。第二天一大早,老贾就风风火火地把这个农民从摊位上请到办公室,当面退掉赠款,郑重地对他说:“为进城农民服务是我们工商干部的职责,谁也不能从中得到任何私利;坏了这条规矩,我也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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