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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作案伤人同车人员为何不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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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20
第5版()
专栏:服务工作面面观

不法分子作案伤人同车人员为何不管
编者按:不法分子行窃又行凶后安然逃脱——发生在公共汽车上的这件事,向人们提出了一连串的思考题:
作为一个乘客,当时应该怎么办?是见义勇为,还是只看热闹?
作为一个司机,当时该不该开车到公安局,还是应该给不法分子打开方便之门?司机的职责是否只是“到站停车”?
作为一个售票员,“最终又没有抢到你的钱,何必再抓”,这份慈悲心,对还是不对?
公共秩序要靠公众维护。明确一些必要的观念,才能懂得用什么行动去维护。大家就这件事议论一番,不是颇有意义的么?
9月16日下午,我市沙坪坝区大星桥粮店女营业员郑鹰,乘上2106号公共汽车,去银行送交当天的营业款。
上车后不久,她发觉有人拉动她的提包。低头一看,一个陌生人的手正在偷拿包中的公款。郑鹰赶快抓住这只贼手,喊道:“不许偷拿公款。”小偷见状凶相毕露,一边恶言威胁,一边用力向外拽钱。郑鹰拚命护住提包,这个不法分子竟疯狂地用拳头狠击郑鹰的头部,致使她眼镜被打破,满脸是血。
遗憾的是,当郑鹰向身边的售票员及乘客呼救时,竟无一人主持正义。眼看快到公园车站了,小郑又向售票员和驾驶员请求把车开到公安局。可是,车到站,车门一开,这个不法分子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溜之大吉。
郑鹰气愤地质问司售人员,司机竟理直气壮地说:“到站停车,是我的职责。”售票员也说:“他最终又没有抢到你的钱,何必再抓呢?”
四川重庆市政府财贸办公室 蒋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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