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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开幕 部署明年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胡耀邦等会见与会代表 乔石讲话要求精心指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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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21
第1版()
专栏:

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开幕
部署明年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胡耀邦等会见与会代表 乔石讲话要求精心指导
本报讯 记者晓渡、吴恒权报道:进一步深入扎实地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是今后几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第二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于12月20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乔石在会上讲了话。
乔石说,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是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决定的一项重大措施,是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有深远意义的重要工作。一年来,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并初步摸索和创造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但要达到既定的目标还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既坚定不移,又精心指导,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抓下去。(讲话全文见第四版)
会议开始之前,胡耀邦、乌兰夫、乔石、郝建秀、彭冲、郑天翔、杨易辰等会见了出席会议的全体同志。
司法部长邹瑜代表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作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回顾了过去一年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的情况,介绍了一些地区和单位的经验,部署了明年的普法工作,要求做到紧密联系实际,注重实际效果,扎扎实实地把普法工作引向深入。
邹瑜的报告指出:1987年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普法工作,坚持把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逐步铺开农村的普法工作,促进学校和各个方面普法工作的平衡开展。全国县级以上的干部要完成“九法一条例”的学习任务。明年农村普法除了学习“九法一条例”外,还要根据需要,组织农民学习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农村普法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不要套用一个模式,不搞“一刀切”。企事业单位的普法工作明年要全面开展,除了组织职工学习“九法一条例”外,还要学习同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全面普法的基础上健全规章制度,使企业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在谈到加强对大中小学学生的法制教育时,邹瑜说:高等学校要注意对学生进行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使学生了解民主、自由同法制和纪律的关系,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要以正面教育为主,防止淫秽的不健康的东西毒害学生的思想。
邹瑜的报告强调指出:为了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必须认真组织全国公民学习宪法。明年,无论城市、农村,都要把学习宪法中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作为普法的重点内容,使广大公民了解自身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增强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在宪法的学习中,要引导干部、群众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使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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