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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改革的正确方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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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22
第6版()
专栏:综述

联合国改革的正确方向
本报记者 刘开宸
经过两个多月的辩论和审议,有关联合国改革的报告和决议,12月19日在第四十一届联大通过。
这些改革措施主要是精减机构、裁减人员、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厉行节约等。仅裁减人员一项,明年节省的直接费用即达七千多万美元。这些措施既可缓和联合国的财政危机,又可提高联合国的工作效率。联合国秘书长德奎利亚尔19日在大会的报告里宣布,“联合国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提高本组织执行其实质方案和活动的效率”。
但是,联合国机构改革的问题并不容易,它受到了美国的严重干扰,意见纷纭,长期议而不决。其焦点是:美国企图通过改革来控制联合国,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反对这种控制,坚持“加强联合国”的改革方向。
在审议“审查联合国行政和财务业务效率”时,十八人组成的专家小组在审查报告中提出了许多改革联合国的建议,得到了与会代表的普遍支持。但美国代表提出,关于联合国预算决策的程序才是联合国“改革努力的核心”,即美国要改掉目前联合国预算由绝大多数会员国决策的程序,能让美国有最大的发言权。
美国的确抓住了“核心”。因为,通过预算决策可以控制联合国的活动。正如美国代表所说,预算决策,是确定联合国“应该花多少钱和把钱花在什么上头”的问题。大家都承认,这不仅是财政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
为了控制联合国预算的决策,美国提出了两点主张:一曰“加权表决制”,即按会员国缴纳会费的多寡来决定表决权。美国缴纳会费最多,就有最大的决策权。一曰“协商一致原则”,表面上是主张大家都同意,实际上是美国要拥有“准否决权”。
美国的“加权表决制”,遭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激烈反对,就是西欧国家也不赞成。美国只好暂时“不提它”。联合国预算决策的“一国一票制”得以保持。但是,美国坚持“协商一致原则”。广大发展中国家也坚决反对。经会下多方协商,最后大家同意:“大会重申决策过程是由《宪章》的规定和大会的议事规则所规定的。”“方案和协调委员会应继续其现行的以协商一致方式作出决定的习惯做法,如有任何解释性意见,应当向大会提出”。这是双方妥协的结果。但美国“准否决权”的要求实际上被否决。
为了使联合国实现美国需要的“改革”,美国对联合国施加了财政压力。早在1985年10月,美国国会决定单方面大幅度削减缴纳联合国的会费,使联合国面临空前的财政危机。今年11月25日,美国才缴纳一亿美元,不足它今年应缴会费的一半。余额是否交齐,要看联合国改革如何而定。
在这个项目的审议过程中,苏联的表现引人注目。它一方面强烈批评美国拒付会费是不遵守联合国宪章,并宣布,苏联将于本月内付1987年的部分会费(二千五百万美元),将了美国的军。另一方面,苏联对美国提出的“加权表决制”和“协商一致原则”的主张,并未反对。有的代表说,这表明,苏、美既进行“政治争夺”又在预算决策问题上进行一定程度的合作。美、苏分摊的会费最多,分别为25%和11.7%,占第一、二位。
看来,联合国的改革问题只走了头几步,尚未结束。但是,许多代表认为,联合国的这项改革措施,是一个良好的起步。通过改革,加强联合国的作用,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任何想使联合国倒退的企图是不能得逞的。
(联合国12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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