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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案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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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25
第4版()
专栏:

人命案后
周君良
俗话说:结冤容易,解冤难。然而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时代里,人们多么渴望在家庭内部和邻里之间,以至人民内部的一切关系上建立和发展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在黔北山区,发生了一个“结冤”和“解冤”的真实故事——
1986年11月6日下午,遵义丝织厂职工子弟宋忠义和程勇在学校操场上玩玻璃球。两人本是要好的朋友,谁知竟为一个玻璃球闹翻了脸!吵了几句后,程勇先出拳将宋忠义的鼻子打出了血。宋忠义也不示弱,拿出削水果的小刀,照程勇的肋下就是一刀。(按:程勇先动手打人固然不对,但宋忠义用小刀伤人,按照《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程勇被送到医院后,虽经急救,终因流血过多而死。
此时的宋忠义还不到十六岁,程勇才十八岁,两人都是刚刚从学校毕业的待业青年。
事情发生后,公安部门逮捕了宋忠义。一度平静的遵义丝织厂一时舆论哗然。人们几乎同时预感到,程、宋两家将要大闹一场。
——程家远在乡下的亲戚,闻讯后也特地从农村赶来,执意要把死者抬到宋家,要宋家“赔人命”!
——往日和宋家要好的人,给宋家出主意说:“反正死的死了,抓的抓了,让法院处理吧,别的你们不用管。”
——遵义丝织厂党委书记老张也感到头疼了。不久前,该厂的子弟和另外一家工厂的子弟也发生了类似的一件事,两方家属,曾大闹数日,影响了工厂的工作。
众说纷纭之中,残酷的现实面前,这两家人会如何相处呢?
惨案刚刚发生,宋忠义的三哥宋忠国闻讯立即跑到了现场。当时,工厂里的车子出去了。他喊了几位青年朋友和他一起从医院弄来副担架,抬起程勇就往遵义市医院跑。大哥宋云景闻讯后也赶来了,并组织了二十余名青年准备给程勇献血。宋忠国和宋云景跑到医院后衣服都被汗水浸透了。程勇死后,这哥俩几次到程家,流着眼泪对程勇的母亲刘远福说,要做她老人家的儿子。他们每次到程勇家都主动帮助他母亲做家务,还给老人送去水果和奶粉。
世上哪个母亲不疼爱自己的儿子呢?刘远福说:“儿子是我摸手摸脚养大的呀!”提起程勇,她忍不住失声哭了起来。
宋忠义的母亲孙翠珍,也是面带愁容和泪水。她说:“娃儿犯了罪,就要依法判决。我作为孩子的母亲,真对不起程家呀!”孙翠珍是把程勇的丧事,当成自己儿子的丧事来办的。连骨灰盒她也选了个自己称心如意的。她让儿子女儿为程勇戴了黑纱。还未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的刘远福,被宋家真诚的态度所感动,她反而安慰孙翠珍,“别太难过了,小心急坏了身子!”
有人说孙翠珍太傻,“这样做,儿子也不能减判两年。”
她说:“我为的是让程家心理上得到一点安慰。人家抚养个孩子不容易呀!”
有人说刘远福太傻,“孩子死了不能复生,何必还理宋家人?”
她说:“孩子们惹的事不能栽到他们全家人身上!”
当笔者看到这两位母亲紧紧地拉着手,互相安慰的动人场面,听到这两位母亲忍受着个人的痛苦,呼吁全社会都要重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话语时,深受感动,体察到了人与人之间建立的一种新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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