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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开办个人债券抵押贷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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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26
第2版()
专栏:

沪开办个人债券抵押贷款
据新华社上海12月24日电 (记者何子葭)12月22日,有位五十岁左右的男职工买钢琴钱不够,就以七百元地方金融债券作抵押,在上海市工商银行静安区信托投资公司贷到为期一个月的五百六十元现金,解决了临时的周转不灵。这是本月上旬上海金融机构向个人开放债券抵押贷款业务的新做法。
按照上海有关部门规定,债券抵押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抵押的债券总额的80%,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借款利率为月息8‰。借款人如到期不归还贷款,信托投资公司有权将抵押的债券代为转让卖出,扣除应归还的贷款本息后,将余款留交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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