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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某工厂厂长范杰良 根本不关心工人的健康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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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9-25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本溪某工厂厂长范杰良
根本不关心工人的健康问题编辑同志:
本溪某工厂在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着以下几个急待解决的严重问题:(一)加班加点问题。某车间电气检修组工人,平均每人每隔三天要加一个夜班;加班时间,有时三、四小时,有时通夜。工人孙德玉在六月份共加班十九个半工。这就违犯了政府的法令,严重地影响了职工身体健康。(二)全厂十六个休息室都需要整理;某处四个休息室都漏雨;炕席破烂,长时不换;室内又很黑;因此工人得不到适当的休息,影响了生产。(三)某车间原料组,推车工人没有固定的吃饭时间,一顿饭要分几次吃,或是一边推一边吃,或是推一车吃一点,以致工人普遍患有胃病。(四)全厂厕所没有清扫制度,有些厕所太脏。(五)全厂有四分之一的工人享受保健津贴,但没有设立保健食堂,工人就将保健费花掉了。
以上这些问题,至少都已存在半年以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前后曾找过该厂范杰良厂长七次,结果仍没有改进。第一次,范厂长说:“逐渐解决,但你们也应教育工人提高觉悟。”第二次,他说:“没时间,有事找技术室谈。”第三次,他就闭门不见了,并说有意见请书面提;事后他还说我是找他的“蹩扭”。第四次,我提了书面意见,但他说:“我们现在忙于生产,以后再说。”第五次,他说:“我已经派人了解,过一星期后再答复。”第六次,他不耐烦地说:“你们嫌慢了吗?我还嫌时间短呢!”第七次,他却大发脾气地说:“那个问题,你们还是等着吧!”再追下去,他说:“我就是这样,你有办法到公司告状去,或送我到法院,或撤了我的职。”
该厂存在这样问题,厂长既不主动研究解决,反而消极抗拒,我认为这是很错误的。作为一个工厂的厂长,而不关心工人的健康,这难道是可以容许的吗?我要求他在党报上作公开检讨。
本溪市人民政府劳动局 金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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