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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照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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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27
第5版()
专栏:

来函照登
你报11月29日第五版刊载的我写的《令人震惊的“丹东路事件”》的信中,将在抚顺市公安局工作的市委书记张旗的儿子,误为抚顺市国家安全局的干部,给你报和抚顺市国家安全局的声誉带来一定影响。这是我粗心所致,特向你报和我市国家安全局致歉。
辽宁抚顺市 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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