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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决定开除李雷党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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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9-25
第3版()
专栏:

中共吉林省委决定开除李雷党籍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副厅长兼长春市高级中学校长、共产党员李雷,利用职位,污辱女生,并对党采取欺骗隐瞒手段,坚持错误,已被中共吉林省委员会开除党籍。
李雷于一九四九年秋到长春高中后,即不顾党的影响与国家的法纪,常以谈工作、谈历史、介绍入党、念诗、教跳舞等为藉口,用极卑鄙的手段,调戏与污辱女生和女职员,致使大部分女生不能安心学习,个别被污辱的还曾想自杀。对于这种明显的犯罪行为,李雷不仅不知改悔,反而说离开女人就感到“空虚和寂寞”,感到“茫茫世界夜沉沉”。足证其思想腐烂已极。
李雷不仅如此腐化堕落,而且在工作中肆意吹骗,打击别人。他一面吹嘘长春高中的工作成绩与他分不开,一面诬蔑别人为“老教条”、“狗尿苔长在金銮殿”。实际上他却是成天不出屋子,很少检查与研究工作,而专靠几个人给他汇报。教员说他这种作法是“老虎不出洞”,他却自称这是“独特”的领导方法。此外,他并在师生面前吹嘘自己“伟大”,蒙蔽青年,致使该校学生在写给苏联青年的信中,出现了这样的句子:“我们是伟大的中国诗人李雷的学生。”同学之间写信,也有人写“我们是英明的伟大的李雷的学生”。
为了掩饰错误,压制民主,李雷以“爱护学校”为名,在长春高中进行了所谓“爱护首长,不能随便向外乱讲”的“教育”。及至他的错误被别人告发,他还一面对中共长春市委采取不老实态度,对其错误避重就轻,尽量隐瞒;一面在学校里进行威胁、拉拢,企图掩饰其错误。他拉拢长春高中教员兼团总支书记邹乃锋说:“我对你是同志兄弟关系,我曾把你的工薪提到二百八十分。学校里的事不能乱讲。我们所以有今天,都是和市里斗争得来的。”他威胁某些女生说:“男女关系讲出去,男的没啥,女的事就大了,特别是没结婚的。”
李雷所犯的错误,严重地损害了党的威信,但他却认为这仅是“和几个女生有了恋爱关系”的生活作风问题。为了严肃执行党的纪律,教育全体党员,中共吉林省委员会决定开除李雷的党籍。此决定业经中共中央东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其行政职务亦已被人民政府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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