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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环”与“锁链”——谈近年婚姻、家庭题材报告文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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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29
第7版()
专栏:

“花环”与“锁链”
——谈近年婚姻、家庭题材报告文学
林为进
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是构成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问题看来平常、藐小,从中却能透视出一个社会的价值观、道德观、人生观和审美观的演变,从而反衬出社会发展的轨迹。
与社会学有着不解之缘的报告文学,虽然比小说、电影等文艺样式迟了一步,但也早在几年前就涉足于婚姻、家庭这一领域。其中值得提及的是肖复兴的《海河边的一间小屋》(《文汇月刊》1982年9期)、韩少华的《继母》(《当代》1982年6期),及以后的刘巽达的《征婚启事》(《萌芽》1984年12期)、容嵩和雷凯的《他们毁灭了自己》(《广州文艺》1984年6期)、李世义的《并非海外奇谈》(《当代》1984年3、4期)……如果说这些零散的作品或是从肯定传统伦理道德观的角度去生发,或是仅仅揭示了以地位、门第、金钱为坐标的封建主义婚姻观之影响,因而分量不算重,影响不算大;那么,从1985年下半年起,《报告文学》相对集中地发的一批这类题材的作品以及散见于其他报刊上的同类作品,特别是苏晓康的《阴阳大裂变》(《中国作家》1986年第五期),则由于对传统的婚姻、家庭观进行反思,把对封建主义的揭露和批判作为基本主题,从而在社会上引起了较为强烈的反响。
首先,我们看到报告文学的作者们,是站在当代意识的认识高度,对传统伦理道德主宰婚姻家庭的合理性产生了怀疑。美满的婚姻、和谐的家庭,是给生活添光加彩的“花环”。可是当人们品尝到的是它的苦果,尤其是在我们这种因袭传统重负的社会里,许多人还缺少勇气和信心冲破不幸的婚姻、家庭的束缚,则婚姻、家庭又会成为戴在人们身上的“锁链”。
婚姻、家庭作为“锁链”,长期以来主要是枷在女性身上的。恩格斯曾指出:在封建社会里,“通例只有丈夫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离弃他的妻子,破坏夫妻忠诚这时仍然是丈夫的权利,这一点至少有习俗做保证。”近年的婚姻、家庭题材的报告文学作品,给人印象最深的一点,就是继续深入揭露和批判落后的以男性为中心的婚姻、家庭观。李宏林的《八十年代的离婚案》(《报告文学》1985年9期)中所提到的不少离婚案例,就有许多是由男性中心的婚姻、家庭观所激发的,如无后为大的愚孝、大男子主义等。而张西庭、贾鲁生的《花环与锁链》(《报告文学》1986年2期),更是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善良的姑娘杨朝艳受骗而嫁给了惯犯戚祖胜,在封建贞操观的束缚下,却不敢提出离婚。如果说由于某种需要加在她身上的“花环”——市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以及先进人物的压力,也成为一种“锁链”的话,那么更沉重的“锁链”正是她精神的萎缩、心灵的不自由,是她自觉不自觉接受了“三从四德”这个“东方女性美”思想的束缚,从而不敢对命运说“我不!”与杨朝艳相比,纪宇的《爱的和弦》(《报告文学》1986年3期)中的张筠英,不论是道德感,还是人生观,都明显处于更高的层次。她是情感的主人,而不是陈旧道德观的俘虏。因而,当婚姻出现阴影时,她能从情感这个婚姻的基础去寻找分与合的可能性,而不是只想到形式上婚姻的破碎或完整的问题。理智、冷静、自尊自信、自爱自强,使得爱的琴弦重新弹奏出和谐的音响。在对比中,我们看到,主仆式的婚姻和家庭必然是不幸的,和谐的表面下隐藏的是酸辛和苦涩。而只有从精神到肉体都具有自我尊严的两性结合,才有真正的和谐与美满,也才算得上真正意义的人的结合。
真正有分量的作品,总是能在揭示现实问题的同时,又向历史的纵深探寻,向社会的横向扫视,从而表现出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如果说西方是把婚姻视作法律契约关系,长久以来,我们则是把婚姻、家庭置于伦理道德、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以儒教的伦常纲纪为核心的忍辱负重、克己让人、压抑人欲、屈从天“理”的道德观,以社会舆论的形式裁决着婚姻、家庭问题的是非。读完谢致红、黄江的《荒滩桑小做蚕难》(《报告文学》1986年5期)和《阴阳大裂变》后,对此是不难有所认识的。前者不只是写出魏中、齐阿秀这桩拖了二十八年离婚案的过程,而且通过剖析他们离婚如此困难的原因,揭示出了人治干预婚姻问题的不合理。后者更以开阔的视野和深刻的论辩揭示了:我国婚姻的素质尚停留在以占有对方为基础,以道德束缚为稳定力量这样一个较低的层次;还没有达到把婚姻视作法律形式,以感情为系结的水准。因而,婚姻作为锁链的一面就更为突出,造成了多少家庭悲剧:没有感情的婚姻;旷日持久、两败俱伤的离婚官司;为了离婚而身败名裂的“陈世美”;拖死陈世美,从而也毁了自己幸福的“秦香莲”……这些告诉人们,人的解放,经济独立、政治权利平等,仅仅是走出了第一步;精神获得自主和自由才分外艰难!
如果说,小说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艺术感染力的大小,那么报告文学的成败则主要是由题材所具有的社会意义所决定。如此说,并非否定报告文学的文学性,但它应该是有机地与报告性融合。从这点看,近年来婚姻、家庭题材的报告文学作品至少有两个较大的缺陷。首先是结构上的过紧或过松。过紧是只顾往框子内塞材料,思想和艺术的空间太小。而过松则是许多描述离主题太远,旁枝杂蔓,显得散乱。与结构上过紧或过松相联系的是第二个缺陷,即情感的过浓或过淡。文学艺术的力量源于情感,但表达要恰到好处。情感的过淡,丧失了作家的自我。情感过浓,作家的影子盖过了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变作了空泛的议论,从而给人以造情和溢情的印象。
当然,要想在婚姻、家庭这一题材领域,拿出更厚实、更凝重的作品,关键在于进一步摒弃一些作品中仍然存在着的陈旧的,抑或是半新半旧、含混不清的道德伦理观、婚姻家庭观。要用当代意识审度、探索新与旧、进步与落后、变革与传统各种观念纷然杂陈的家庭生活领域,从中寻找到一条前行而不是徬徨、摇摆,更不是倒退的轨迹,才有可能冲破生活表层和浅层的束缚,把笔触伸向生活的深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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