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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门连续发生火灾 节日间要注意防火安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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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30
第4版()
专栏:

商业部门连续发生火灾 节日间要注意防火安全
本报讯11月以来,全国商业部门发生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特大火灾就有六起,直接经济损失共达四百八十五万元。这些火灾主要发生在商店、商场,烧毁了大量家用电器、烟酒、服装、针织等百货商品。
公安部消防局建议各地商业部门,在元旦、春节期间,一定要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对货场、商场、农贸市场以及商业网点,要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发动群众,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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