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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城市规模 积极发展郊区城镇 国务院同意哈尔滨总体规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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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31
第2版()
专栏:

严格控制城市规模 积极发展郊区城镇
国务院同意哈尔滨总体规划
本报讯 国务院最近批复同意黑龙江省政府上报的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国务院的批复指出,哈尔滨市作为黑龙江省省会,有雄厚的工业基础,铁路交通发达,今后将逐步建设成为东北北部经济、政治、贸易、科技、文化事业的中心城市。
国务院的批复说,哈尔滨市的各项建设都要按照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严格控制城市规模,积极发展郊区小城镇,逐步改造旧市区,保护和发扬城市原有的特色。要切实加强规划管理,健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法规。
国务院要求哈尔滨市要严格控制人口和用地规模,城区不要再安排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占地多、增人多的其他项目。进一步搞好交通道路规划。综合治理环境污染。有计划地逐步改造旧市区。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高度重视防洪问题,注意研究松花江河道流势,采取综合措施,逐步达到百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太阳岛风景区要注意保持自然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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