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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土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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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03
第2版(经济)
专栏:

依法管理土地
本报评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简称《土地管理法》)正式施行了。这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工作走上了法治轨道,对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滥用土地,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具有紧迫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土地是有限的和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象“哺育生命的慈母”一样重要。但是,由于对土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长期缺乏管理,加上国家没有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和章程,以及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一些地方乱占滥用土地、破坏土地资源的情况经常发生,土地浪费、耕地面积锐减的势头有增无减。“六五”期间,全国每年平均减少耕地七百多万亩,三分之一的省人均耕地已不足一亩。这种态势如果继续下去,必将给国家建设、农业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恶果,贻害子孙后代。
《土地管理法》正式施行,是依法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有力保证。为了切实贯彻好这部大法,当前,首先要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在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三个观念:一是树立土地的公有制观念,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和全体公民对公有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出租、买卖、破坏和荒芜;二是树立土地的法律观念,乱占滥用土地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树立土地的国情观念,随着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提高,人多地少的矛盾将日益尖锐,要增强珍惜土地人人有责的自觉性。其次,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的各项规定,制订出结合实际的配套条例或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统一的土地管理机构,搞好土地管理队伍的建设,使依法管理土地确有保证。只有这样,才能落实《土地管理法》保护、利用、开发和管理土地的各项措施,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做到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使土地管理工作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更好地为子孙后代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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