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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常为带钱多发愁 银行有无办法帮助解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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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0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有问有答

旅游者常为带钱多发愁 银行有无办法帮助解忧?中国工商银行负责同志:
我打算带着一千元现金,从长春出发到广州去旅游,可是又觉得随身带着这么多钱不太安全。请问:银行有没有一种适合旅游者的结算业务方式?
长春市 林 清林清同志:
中国工商银行从1986年10月1日起,首先在上海、重庆、成都、南京、广州、哈尔滨、武汉、沈阳、大连、长春这十个城市的指定储蓄所举办储蓄旅行支票业务,这种业务可以解除您的忧虑。
储蓄旅行支票是由储蓄所签发,只限个人使用的结算凭证,凭这种支票可以在以上十大城市的任何一个办理这项业务的储蓄所支取现金。比如说,您准备携带一千元从长春出发到广州旅游,就可以凭证件到长春市工商银行指定办理此项业务的储蓄所办理这一千元的付款手续,然后由这个储蓄所签发一张一千元面额的储蓄旅行支票。按银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您要交纳两元人民币的手续费。到广州后,只要是在有效期内,凭旅行支票和您的合法证件即可在当地指定的储蓄所支取现金。
储蓄旅行支票分一百、五百和一千元三种面额供您选择。其好处是:一、可使您外出旅游不必为所带大量现金的安全而担心,可以轻松愉快地旅游;二、手续简便,票随人走,兑付银行见票即可付款;三、国家可以利用这部分结算在途资金支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使用储蓄旅行支票,请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储蓄旅行支票以签发的当月和次月为有效使用期。一旦超过了这个有效期,您可以向原签发储蓄所申请退款;第二、由于储蓄旅行支票是不记名的结算凭证,票面上没有姓名,也就无法挂失。所以,请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祝您旅途幸福!
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 刘廷焕(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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