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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门与保险公司密切合作 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保障企业财产和人身安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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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04
第1版(要闻)
专栏:

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门与保险公司密切合作
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保障企业财产和人身安全
本报讯 近一年来,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门与本市市、区、县保险公司密切合作,利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的手段,深入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广泛进行防灾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为保障企业财产和人身安全,防止和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协调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的开展。
相互配合,开展多形式的防火宣传。去年,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门与保险公司共同组织了工业系统的“消防杯”竞赛活动,全市共有一千四百二十八个工厂、一百二十多万名职工参加了这一活动。保险公司为此出资三万一千元。开展这一活动后,全市工业系统的火灾明显下降。北京市各区、县保险公司积极支持本地区消防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市大多数区、县保险公司的经理担任了本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职务,协助消防部门对投保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验收、评比,消除火险隐患。据统计,去年下半年,全市共检查了投保企业一千一百四十四个,发现火险隐患一千七百四十一件,提出整改建议一千零五十六条。
针对企业防火安全中的问题,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门和保险机关商定,对投保单位的火灾隐患经三次复查仍不采取措施整改、发生火灾的,保险公司不予经济赔偿或终止其保险合同,消防部门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保险公司支援消防部门增添消防设备,加强防火救灾能力。1986年,北京市保险公司先后拨款五十五万元,为消防部门购买了四台消防车和筹建消防学校。公安消防和保险部门还商定,凡投保的企事业单位,一年内安全无事故,降低20%的保险费率。凡缺乏防火安全的,则提高保险费率,改变保险费率一刀切、吃大锅饭的状况。
(王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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