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阅读
  • 0回复

深入改革干部制度的重要一环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05
第1版(要闻)
专栏:

深入改革干部制度的重要一环
本报评论员
对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按照能上能下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整,是深入改革干部制度的重要一环。实行这项改革,不仅是简单地调整少数领导干部的职务,重要的是以此造成优秀人才良性竞争的环境,使整个干部队伍增添生机与活力。现在,这一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坚决迈出这一步,就能够将干部制度改革继续推向前进。
在干部职务能上能下问题上,有些人认为是“上易下难”。其实,
“上”并非易事,“下”倒是真有些难。但这种难,当前主要不是难在一些干部对这项改革的必要性在认识上还有差异,而是难在还有的领导同志对实施新制度缺少决心和信心。他们头脑中那些与时代要求不相称的陈旧观念尚未破除,以致不能把握时机,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
我们所说的调整不胜任干部,性质完全不同于因为犯了错误需要执行纪律降免职务。调整不胜任干部,是从坚持改革和推进现代化建设出发,按党的政策行事,于国于民于干部本人都有益的好事。我们应该坚决贯彻,而不必有所顾虑。同时,还要看到,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胜任现职的干部中,许多人也有自知之明,他们早已为不能胜任现职或不能发挥所长而感到苦恼,希望通过调整职务改做自己力所能及和更能发挥作用的工作。负责调整工作的领导同志对此应有足够的估计,真正解放思想,驱除杂念,提高执行改革干部政策的自觉性。
调整不胜任干部职务,必须相应地调整他们的工资和其他待遇。这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则。考虑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实际情况,在开始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的时候,对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保留他们原来的工资、待遇,这是正确的、必要的。但是,改变了职务仍要保留原来待遇的观念必须破除,不能把这种办法沿用到新上来的干部身上。前一段时间,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向下调整的领导干部保留了原工资待遇,这是因为当时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有了政策,就要坚决地贯彻执行。
调整不胜任的领导干部,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定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进行。对干部是否胜任现职的判断,要依靠群众,严格考核,公道正派地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对于调下来的干部,一要做好思想工作,鼓励和支持他们抵制旧思想、旧习惯势力的干扰,愉快服从组织的安排;二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使被调整职务的同志在岗位安排上各得其所,扬长避短,不断进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