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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区商业改革迈新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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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06
第2版(经济)
专栏:

商业部印发有关经验供各地参考
北京石景山区商业改革迈新步
撤销基层店,区公司改为经济实体,属于政府职能的工作由商委办,属于行政事务的工作交街道管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 商业部最近印发了北京市石景山区商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办法,供各地商业部门参考。
北京市石景山区商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做法是:一、精简中层管理机构,撤销基层店(或称中心店)。他们采取先减后撤的办法,第一步先精简人员,第二步再撤管理机构。现在石景山区九个公司,除粮食局因特殊情况外(保留粮管所),其它公司的所有基层店全部撤销或者改为经济实体,与原所属门店脱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二、撤销各公司党委,设置区商业党委,共计三十三人,书记一人、副书记二人,下设二科一室,设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团委。区商业党委下属大的门店建支部,小的门店建联合支部。三、原区公司由行政管理部门改为经济实体,属于政府职能的工作由商委办,属于行政性事务工作,如计划生育、绿化、卫生等工作,交街道办事处管理。四、成立区人民政府商委,管理全区社会商业,国营、集体、个体和工业、农业、劳动服务公司系统经营商业的都管。机构设置三科一室即市场科、网点规划管理科(包括统计)、服务管理科、办公室,共计二十七人。
石景山区这样改革商业管理体制的结果是:一、减少了管理人员,减轻了企业负担。全区原有的基层店的管理人员三百五十人,全部调到企业部门工作,仅此一项一年可减少门店负担的管理费七十万元。原所属九个区公司级的管理人员五百零五人,全年从基层收取管理费二百五十万元,现在减为三百人,减下来的人员主要充实到基层,每年节约管理费一百万元左右。成立商业党委后,区所属公司党政干部精简七十多人,减少十个科室,减少管理费用二十万元。二、企业增强了活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三、人尽其才,各得其所。四、商业改革促使各个综合管理部门改变了工作作风,变管理为服务,有些部门如市容、交通、工商管理、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办公小组,到各门店登门服务,为企业换照、安排出车、出摊的地点,主动核定价格等工作。
石景山区的改革虽然已迈开了新的一步,但是目前有些问题如改编制问题、行政费用来源问题、新建和翻建、扩建网点经费等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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