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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开审理贩毒案 重申严厉制裁贩毒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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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06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昆明公开审理贩毒案 重申严厉制裁贩毒者
本报昆明1月5日电 新华社记者罗苹、本报记者毛磊报道:我国建国以来破获的最大贩毒案今天在昆明市开庭公审,被告人温源和(泰国籍)、戴文煊、余锡宽(两人均为香港居民)受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
这起案件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在法庭上,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温源和、戴文煊等贩毒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策划后,分头潜入我国云南省,企图把从我国境外运入的毒品经昆明、广州偷运至香港。1986年8月16日,戴文煊、余锡宽各骑一辆自行车到昆明火车站外接运毒品时,被我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缴获海洛因二万二千七百六十八克(二十二点七六八公斤)。被告人温源和也于当晚在昆明市一家旅社被抓获归案。公诉人指出,温源和等三人大量贩运海洛因,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已构成贩运毒品罪。
审判过程中,法庭出示了缴获的海洛因、装运毒品用的旅行包,以及毒品检验鉴定书、证人证言等大量证据。通过公开审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此案做出第一审判决。
法院负责人对记者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严禁毒品的坚定立场举世共知,我国人民对毒品历来深恶痛绝。为了严禁毒品,我国刑法不仅对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规定了明确、严厉的制裁条款,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作出了新的补充规定。这些法律,不仅为我们同贩毒行为作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武器,而且为我们惩罚贩毒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有些国外的贩毒分子妄图假道我国贩运毒品,这种行为是我国法律所绝对不容许的,一经发现,必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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