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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设商业优质服务奖励基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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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07
第2版(经济)
专栏:

长春设商业优质服务奖励基金
据新华社长春1月6日电 (记者高欣)新年伊始,长春市政府决定试行商业优质服务奖励基金制度,制定奖罚措施,让企业和职工既有动力,又感到压力。
奖励基金由商业主管部门掌握使用,不搞平均主义。基金来源由财政和企业分别负担50%。企业负担部分在留利中列支,上缴财政后拨作奖励基金。这样,全市每年可提取服务奖励基金二十四万元。奖励基金按企业和营业员的服务质量等级进行发放。同时对服务质量下降的企业实行降等级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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