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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农村整党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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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07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昌乐县农村整党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本报讯 中共山东省昌乐县委在村级整党中狠刹四股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党员严重以权谋私和违法乱纪的问题。
一是狠刹党员干部贪占集体财物风。全县有六百六十七名党员挪借公款,共计十二万二千四百八十元;有二十二名党员贪污公款一万六千八百九十四元。目前,全县已有三百一十五名党员清退挪借公款七万九千六百二十四元;有二十一名党员清退贪污公款一万一千零七十二元。同时,针对部分农村党员、党员干部利用手中之权将集体的生产资料和其它物品占为己有的问题,在全县农村党员中开展了“公物还家”活动。有一千零七十四名党员退还各类公物一千六百七十四件,价值九万五千七百余元。
二是纠正多占宅基地和粮田的不正之风。农村党员干部多占宅基地和粮田的问题在这个县比较突出。全县有一百三十二名党员干部多占宅基地三十八点七五亩,已分别不同情况作了处理。
三是纠正压价承包问题。全县共纠正较大的农村党员干部利用职权之便压价承包果园、村办企业经营项目等问题十一起,对二十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处理。
四是纠正党员干部“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问题。县委以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为重点,分期分批对农村二千七百三十一名农村支部委员以上的干部进行了普法培训。 (刘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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