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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实行承包制八年 利润连年均递增两成 国家从首钢实收相当前三十年总和的一点六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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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09
第1版(要闻)
专栏:

首钢实行承包制八年 利润连年均递增两成
国家从首钢实收相当前三十年总和的一点六倍
本报讯 记者刘国胜报道:首都钢铁公司自1979年实行承包制改革以来,企业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实现利润已连续八年平均每年递增20%。这在国内外大型企业里都是罕见的。
改革前的1978年,首钢实现利润为二亿九千九百万元(包括原北京市冶金局并入的厂矿),1986年达到十一亿二千一百万元,八年内增长了二点七五倍。反映企业综合经济效益的资金利税率(固定资产按净值计算),1978年为21.96%,1985年提高到54.83%,在全国八大钢铁公司中占首位,去年又达到60%。人均创利税,1978年为四千七百十七元,1985年提高到一万二千三百五十五元,在全国同行业中居于首位,去年又达到一万四千三百九十六元,比1978年增长二点零五倍。一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多年保持国际一流水平。向社会提供的产品数量越来越多。首钢的成品钢材产量1986年比1978年增长了一百三十五万吨,相当于增加了一个大型钢铁厂。
为什么首钢能取得这样好的成就?公司党委书记周冠五说: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首钢进行改革试点,实行承包制后带来的必然结果。”
承包以后,首钢通过层层责权利结合,把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力扩大给全体职工,职工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主体,真正成为国家和企业的主人。通过一系列改革,实现了企业对全民承包下职工当家作主,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就充分发挥出来了。改革前三十年,首钢共上交国家利税三十六亿二千九百万元,改革后仅八年,首钢就累计上交国家四十九亿元,而且承包后国家不再返回投资,企业除了完成上缴任务之外还要承担现有固定资产不断增值的责任,过去由国家统一解决的职工住房、医疗卫生等福利事业及职工收入的增加也都由企业完全承包下来,所需要的资金全都靠企业职工在完成上缴利润递增任务前提下多创多留,自己解决。八年来首钢新增固定资产九亿元,这部分也是国家的实际收入,这八年国家从首钢实收共计五十八亿二千万元,相当于前三十年收入总和的一点六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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