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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风”不可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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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10
第2版(经济)
专栏:新语

此“风”不可长
刘守海
我们有些同志想办好事的心情颇为急切,有时到了超越客观可能性的程度。近来不少地方刮起的集资风就是一例。办自来水要集资,建变电所要集资,扩建工厂要集资,甚至搞一个幼儿园、游泳池也都要集资。虽说这类好事都与群众关系密切,但是,集资项目一多,且又多为“政治任务”,被集资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就确实担当不起了。
例如,某市兴办一电力工程,市政府行文规定:各集资单位负责人每人集资十五元,其他职工每人十元,后边附有各个单位的集资数额指标。文件不仅没有规定集资款归还的期限,甚至连是否还款都没有写明。真弄不清这是“集资”,还是“捐献”。笔者周围人家几乎每户都有一叠集资、入股、捐赠之类的单据,人们颇感为难。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民经济须有计划的发展,办事情总得量力而行。不切实际地一哄而上,搞大而不当的“高速发展”,不仅国力难当,民力也难当。
集资之风不可长,盛行此风的地方或部门应当快些压缩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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