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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抢铁路物资法律不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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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1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哄抢铁路物资法律不容!
编者按:光天化日之下,有些人公然结伙哄抢铁路运输物资,实在是法律所不容!这种现象更不容许继续发生下去。刘志敏同志信中反映的情况,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我们。
1986年11月5日,我从烟台出发,押运苹果前往江西新余市。火车途经山东、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市的大小车站时,都平安顺利地通过。可是11月9日进入江西省境后,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在鹰潭、向西、新余等地,我押运的苹果多次遭到铁路职工、家属和附近农民的抢劫,我也被抢劫者打伤。
列车在向西车站等待编组时,几十名铁路职工爬到两节货车上去,把整筐整筐的苹果掀了下来;列车编组完毕,两车皮苹果被抢去大半。11月10日凌晨4点多钟,列车刚进新余站,就有五六十人拿着锄头、篓子爬上车,气势汹汹,见什么拿什么,包括煤炭、生铁、木材,甚至把守车上的凳子、棚车上的底板都拆下来拿走。据群众反映,这伙人是铁路边新余渝水区沙土乡贵早村的农民,他们无所顾忌地一趟一趟往家里搬东西,直闹到上午9点多钟,我押运的苹果被抢走一千多公斤。
呼吁治安部门管管这些无法无天的哄抢者!
山东烟台市物资贸易中心 刘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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