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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户办企业自主权 任何人不得干预 绵阳保障农民企业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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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11
第2版(经济)
专栏:

确保户办企业自主权 任何人不得干预
绵阳保障农民企业合法权益
本报讯 在最近召开的四川省绵阳市农民企业家和乡镇供销人员代表会议上,市委领导提出的保护农民企业合法权益的几项政策措施,受到与会三百多名代表的一致拥护。
这些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农民企业家所办的企业,其财产属于个人或联户所有,依法受到保护,并有其继承权;户办联办企业应同乡镇集体企业一样,享受在财政、金融、税收、工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各行各业要为户办、联办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企业除依法纳税、提留必要的折旧费、大修费、生产发展资金和福利资金外,其个人和股东的权益任何人不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升级”、“搭股”等名义,平调、摊派、侵吞企业的财产;确保户办联办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的自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瞎指挥。
这个市自去年9月以后,先后派出三批调查组,分赴七县一区进行调查。他们发现,一些干部群众对户办、联办企业还存在着某些糊涂认识。如认为“户办、联办企业是少数人办的,只能使少数人富起来”,不敢给以支持。有的地方出现了派干部去“接管”个体企业,或以“联合”、“搭股”、“帮助发展”、“扩大经营”等名义,将个人企业改为集体企业,或强行平调、摊派、哄抢等手段,侵吞个人企业的财产;或强行安排人员,瞎指挥。市委认为,这些现象虽是少数,但如不制止,必将影响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邹居光 王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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