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阅读
  • 0回复

实行若干优惠政策和措施 广西敞开大门欢迎外商投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11
第2版(经济)
专栏:

实行若干优惠政策和措施
广西敞开大门欢迎外商投资
本报讯 记者郑盛丰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韦纯束元月8日宣布,广西从即日起实行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和措施,包括:
——凡外商投资在广西兴办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除桂林市繁华地段外,一律免征土地使用费,免交基础设施配套费。其它外商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按每年每平方米不超过一元人民币计收。
——产品出口企业按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间,免征地方所得税。免征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企业产品总产值50%的,免征当年地方所得税。
——对外商投资企业所需水、电、交通运输和通讯设施,供应和收费与国内企业一视同仁。
——未经国家和地区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另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提高办事效率。对外商投资企业申报需要批复和解决的事宜,有关部门必须在两周内予以批复和解决。
韦纯束认为广西引进外资潜力很大,尤其是地理位置和自然资源都很有吸引力。防城港和北海市的九个万吨级泊位均已建成使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